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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红

姓名:蔡红


职位:合伙人、执业律师


E-Mail:295390644@qq.com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毕业院校:华侨大学


教育背景:华侨大学本科、华侨大学法学硕士(全日制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获法律职业资格、2016年获基金从业资格


入选人才库:泉州市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人才培养工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对象


部分奖励情况:

  泉州市首届律师论辩赛优秀辩手、团体二等奖

  泉州市律协与华侨大学法学院首届法律论辩赛 “最佳辩手”

  泉州市律协与华侨大学法学院第二届法律论辩赛 “最佳辩手”



专业经验:蔡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9年,在诉讼与非诉讼、法律顾问单位服务等方 面,积累了较多的经验。

  从业以来,蔡律师承办了大量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险合同、民间借贷等业务,从诉讼业务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的实践经验和丰富的出庭技巧。  

  因研究生攻读刑法学专业,从事律师前五年,蔡律师承办了大量刑事案件,涉及受贿罪、行贿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寻衅滋事罪等众多罪名。其中,曾为泉州市第九中学原校长林某涉嫌受贿罪、泉州市市政公共事业管理局原局长庄某涉嫌受贿罪、泉州城建国投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李某涉嫌受贿罪等人提供刑事辩护;为南安某公司涉嫌行贿罪提供辩护,辩护意见被采纳,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蔡律师刑事辩护风格犀利、辩护观点尖锐,取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在承办大量刑事辩护业务的同时,蔡律师也承办了大量民事案件,其中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纠纷为代表。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方面,蔡律师对建设施工合同的工程量评估鉴定、工程款的结算等涉及的法律问题具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曾代理泉州师院东海校区艺术楼施工方、石狮市区步行商业街施工方、晋江市福马食品有限公司厂房施工方、晋江宏德时代广场施工方等多家企业向工程发包方索要工程款;另外,2016年9月受“莫兰蒂”台风影响,泉州市区狂风大作、暴雨如柱,路面雨水直接从泉州市南益西湖豪庭小区地下车库采光窗及出入口处涌入,导致业主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的两百多部机动车辆泡水报废,“西湖豪庭车辆受损”案件成为广受社会关注的案件,蔡律师参与办理这起系列案件,代理业主起诉开放商、设计院及物业公司,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开放商及物业公司各承担25%的赔偿责任。2012年度蔡律师曾入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律师人才库,代理平安保险公司应诉多起企业财产险保险合同纠纷,如代理平安保险公司应诉晋江爱乐鞋服有限公司火灾险索赔案、晋江金帅威鞋服发展有限公司火灾险索赔案、宁德博捷电子有限公司火灾险索赔案,均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最大程度为保险公司实现了减损目标。




代表业绩:

诉讼类:

  晋江某公司因火灾受损起诉平安保险公司,该案一审阶段法院委托了专业评估机构对火灾损失进行评估,评估损失约500万元,一审法院根据评估报告判决平安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蔡律师通过走访晋江当地多家鞋服企业生产成本,细致、专业研判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最终发现评估报告涉嫌造假、虚夸损失的现象,成功使得泉州中院将本案发回重审,并在发回一审阶段,双方当事人调解一致确认评估鉴定报告系虚假报告,以保险公司赔付350万结案。

  为南安某公司涉嫌行贿罪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最终判决对被告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员免于刑事处罚。

  代理泉州某公司应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承运方主张船舶触礁导致货物受损系不可抗力,要求货运委托方承担货物打捞费。蔡律师主张船舶触礁系意外事件的代理观点被辽宁省高院采纳,判决驳回承运方全部诉求。



非诉讼类:

  1、为厦门泉州两地2家私募基金公司提供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通过。


由蔡红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部分单位:

  1、泉州万达广场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泉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4、泉州市洛江区国土资源局

  5、泉州市洛江区房地产管理处

  6、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7、泉州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8、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办事处

  9、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办事处

  10、福建富源茶业有限公司

  11、泉州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