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承载无限感激;一纸决定,彰显司法温度。
近日,由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张云兰律师和郑婉婷律师承办的彭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取得重要辩护成果。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辩护人提出的“犯罪情节轻微”“自首情节”“有认罪悔罪表现”等意见,最终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结束后,当事人专程前来,赠送锦旗,对律师的专业辩护与尽责精神表达由衷感谢。
接受委托后,张云兰律师和郑婉婷律师及时开展辩护工作,通过全面阅卷、深入沟通,准确梳理案件脉络。辩护人重点指出:彭某在明知他人报警后,未逃离现场,在现场等待,配合公安机关到案,并如实供述事实,依法应认定为自首。该情节经律师系统论证,并在法律意见书中结合司法解释与案例予以阐明,成为检察机关综合考量案件情况、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关键依据之一。
此外,辩护人围绕本案亲属纠纷、情节轻微、已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社会关系修复等多方面展开论述,提交了详尽的不起诉法律意见,推动案件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锦旗虽轻,情义深重。它不仅表达了当事人最质朴的谢意,也是对两位律师专业能力与职业精神的高度肯定。
每一份不起诉决定的背后,都是法律天平的公正体现;每一次专业辩护的坚持,都在为法治文明增添生动注脚。两位律师表示,今后将继续坚守初心,始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精湛的专业素养、更严谨的工作作风,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介绍
张云兰律师,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第十五届惠安县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成员、惠安新联会副会长、惠安县女企业家联谊协会副会长。
法律事务专业方向: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建设工程纠纷、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纠纷。
郑婉婷律师,华侨大学法律硕士,现为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法律事务专业方向:刑事辩护及民商事法律服务。曾为多家企业提供非诉、法律顾问服务;参与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台同纠纷、离婚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
编辑丨庄雪娉 林雅玲
校对丨胡真婷
审核丨熊亚林 张云兰 郑婉婷